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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3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探索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效推动党建和思政工作提质增效,决定开展2024年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研究推动工作”为原则,鼓励各级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者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项目申报;鼓励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已有理论成果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的最终成果可落实为实际操作方案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2.项目申请人限主持一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鼓励项目组成员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要求围绕党建和思政工作的具体问题参见项目指南可以自拟题目,开展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手段。

4.已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再立项。

二、申报对

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三、项目设置

1.本次研究项目设立10个重点项目10个一般项目,选题应主要以《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2024版)为参照。对《指南》未提及的项目,只要结合具体工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办公费、文印费、会议费及论文版面费等。

四、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研究应从批准立项之日至2025930日前完成,并于202412月予以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研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份),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学校党建和思政研究项目专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叶群;电话:81652029;邮箱276217423@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

2.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一般不能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学校党建和思政研究项目专委会同意,否则撤销项目。

3.项目结题考核结果为合格或撤销,考核结果为撤销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在下一申报周期申请校内外各类项目

六、项目考核及结项要求

1.项目中期,主持人向专委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由专委会成员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延期或撤销项目,不再拨付剩余项目款项。

2.重点项目实现前两项目标之一一般项目实现三项目标之一的可给予结项。

作为项目主持人,依托该项目成功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以见刊通知为准);

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研究报告,被学校党委采纳或认可的。

七、资助与奖励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资助项目经费分两批拨付。

1.项目批准立项时,重点项目拨付第一期项目研究经费1000元,一般项目拨付第一期项目研究经费500元。

2.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续拨付重点项目研究经费1000元,一般项目研究经费500元。中期考核不合格,延期或撤销的项目,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3.项目结项后,可按照学校校级项目积分标准获得相应的科研积分,该积分不得另外给予科研积分奖励,但可用于职称评审及年度考核。

4.基于该项目发表的论文、所获得的奖项和申请的省级及以上的课题或项目的,按照学校科研积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的科研积分及奖励。

附件:

1.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指南(2024版)

2.昌理工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培育建设管理办法

3.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4.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中期考核表

6.江南平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结项评审表

中共江南平台委员会

2024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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